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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報名服務

第七十五屆香港學校朗誦節

參賽者須知

各位尊敬的家長:

第75屆香港學校朗誦節 (2023年) 有以下安排:

  • 朗誦節將恢復舉辦各項個人二人團體項目。

  • 朗誦節將以「混合模式」進行。除了一些低年級獨誦項目繼續以錄影模式舉行,大部分項目將會恢復現場進行。
     

詳情請參閱比賽目錄。並請細閱及遵守整份「比賽章程」。

  1. 參賽資格
    • 凡五至廿三歲,就讀於本港之中、小學、特殊學校之全日制或半日制學 生,以及全時間制之大學及專上學院學生均可參加。

  2. 報名
    • 須登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程序,團體表格須下載Excel團體報名表 (info@theplatform-hk.com)
    • 參賽者所填報的姓名必須與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相同。
    • 年齡限制均以 2023年12月31日為計算日期:
    23 歲或以下 2000年1月1日或之後出生 
    5 歲或以上 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

  3. 地區代號 
    U 指市區(包括香港島、九龍、離島及西貢) 
    E 指新界東區(包括上水、粉嶺、大埔及沙田) 
    K 指荃灣及葵涌區(包括青衣) 
    Y 指屯門及元朗區(包括天水圍)
    N 指不設分區,即該些項目有機會被安排於任何一區(U、E、 K 或 Y)進行比賽(包括公開組韻文或散文獨誦、說故事、 二人朗誦、宗教作品朗誦、歌詞朗誦及校園生活集誦項目)。

  4. 采用錄影模式比賽項目
    • N1, N2, N139, N140, N238, N239, N240, N476 及 N478

現場比賽模式注意事項:

  1. 參賽者之比賽資料將詳列於「參賽通知」上。參賽者亦可利用「報名表回條」上的參考編號查閱比賽詳情,資料於2023年11月1日(上午10時)在協會網站內之「比賽分組資料」。(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模式」第3.1.5項)

  2. 參賽者應依照「參賽通知」上的報到時間到達比賽場地向賽務助理報到。比賽一旦開始,評判或賽務助理有權拒絕任何人士(包括參賽者)進入比賽場地,參賽者可能因
    而錯過重要宣布及出場次序。

  3. 參賽者不依照時間表所定之次序及編號出賽均以「不依出場序」處理,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

  4. 凡協會必須取消之比賽,或參賽者因任何原因而未能如期出賽,協會將不會另作安排(如重新安排比賽日期或安排參賽者到其他組別作賽等)。

  5. 參賽者出席比賽時須帶備下列有效證明文件,以供協會抽查核實。若參賽者未能於出賽前出示有關文件予賽務助理,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
    個人/二人項目參賽者須帶備:
    i. 參賽通知(電子或打印本);及
    ii. 學生證/學生手冊/香港身份證*/旅遊證件,以上證明文件須為正本並附有近照。
    團體項目參賽者須帶備:
    i. 參賽通知(電子或打印本);及
    ii. 學生證/學生手冊/香港身份證*/旅遊證件,以上證明文件須為正本並附有近照。
    iii. 參賽者名單:參賽隊伍須於本會網站下載「參賽者名單(團體項目)」表格,填妥所有成員之姓名、出生日期及年級,並由校長/負責老師簽署及蓋上校印。
    *香港兒童身份證沒有照片,因此不能作為朗誦節的身份證明文件。(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1.9 項)

  6. 現場比賽模式的參賽者資料將由賽務助理朗讀。中文朗誦項目賽務助理均以廣東話讀出參賽者之出場序及其名稱,英文朗誦項目則以英文讀出。(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1.10 項)

  7. 參賽者演出時應讀出比賽誦材的標題及作者,再朗誦誦材內容一次。(請參考中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1.4 項及英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6 項)

  8. 參賽者演出時須穿著整齊端莊,並須留意個別項目之服裝要求。(請參考中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1.9 項及英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3 項)

  9. 於演出期間佩戴口罩或會影響演出表現。本會鼓勵參賽者在安全情況下脫下口罩演出,惟不論任何的情況下,參賽者均須遵守屆時政府的防疫規例及場地的防疫措施,並自行評估健康風險。(請參考中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1.7 項及英文朗誦「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4.7 項)

  10. 參賽者不可以提前到比賽場地練習。所有比賽場地及附近範圍均嚴禁練習。(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3.5.2項)

  11. 個人項目及二人項目的賽事,每位參賽者只可由最多一位成人(老師或家長)陪同。團體項目的賽事,每隊參賽隊伍最多可有五位隨隊老師或工作人員陪同。
    * 賽務助理有權因應場地限制或評判要求,作出最終之座位及進出場地安排。例如,比賽場地之座位將優先留予該場比賽之參賽者。若個別場地座位不足,陪同參賽者之老師或家長有機會不獲安排進場。
    * 若比賽分時段進行,參賽者及其陪同老師或家長只能於所屬時段進場,並須於該時段完結時離場。另外,即使場地觀眾席有額外座位,六歲以下的非參賽者亦不得進入比賽場地。(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5.1 項)

  12. 比賽場地內不得使用任何通訊或電子產品,場內嚴禁攝影、錄音或錄影任何比賽過程(包括評判給予評語及宣布賽果部份),違者可被請離場,若該人士為參賽者,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亦不獲發獎狀。(請參考「比賽章程-現場比賽模式」第 3.5.6 項)

錄影模式注意事項:

  1. 參賽者完成報名手續後,參賽者可自行決定何時錄製比賽影片。

  2. 參賽者應依照以下次序錄製影片:
    i. 按照報名資料朗讀參賽者姓名及項目編號,例如:陳大文,項目 N476
    ii. 讀出比賽誦材的標題及作者。
    iii. 朗誦誦材內容一次。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 4.1 項)

  3. 錄製影片時,參賽者應依照項目的語言朗讀姓名及項目編號。

  4. 比賽影片須符合以下規格:
    - 影片必須為一鏡到底的拍攝原片,拍攝途中不可暫停攝影機。
    - 影片中不可加入特別效果,例如濾鏡、過渡、調色、調光、字幕等,亦不得進行任何混音、剪接及後期製作。
    - 影片必須是現場收音,不可配音。
    - 不可使用任何耳機款式的器材作收音用途。
    - 確保影片聲畫同步和流暢,以及音質清晰。
    - 影片解像度應為 720p (1280×720)或以上,不得超過 1080p (1920 x 1080)。
    - 在室內以簡單背景和寧靜的環境下拍攝,並確保光度充足,避免背光、使用虛擬及投射背景。
    - 整段影片須清楚顯示參賽者之全身、樣貌、動作及姿勢。
    - 拍攝影片時,必須保持拍攝鏡頭穩定及定鏡拍攝,不可移動、推進及拉近鏡頭。
    - 錄影時不應使用擴音器。
    - 影片必須儲存為 MP4 或 MOV 格式。
    - 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GB。
    (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四及第五部份)

  5. 參賽者可以使用收音器材拍攝比賽影片。惟參賽者必須確保影片音質清晰。如參賽者需要使用收音器材,請勿選用任何耳機款式的器材,否則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評級,亦不獲發獎狀。(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4.4項)

  6. 參賽者不可以使用擴音器材拍攝比賽影片。錄影時不應使用擴音器,否則將影響評分/評級。(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 4.5.6 項)

  7. 參賽者應按誦材內容衡量比賽影片的長度,及留意個別項目之比賽規則。

  8. 錄製影片時,參賽者的衣著須穿著整齊端莊。(請參考中文朗誦「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3.4.9項及英文朗誦「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3.4.3項)

  9. 參賽者可以用手機拍攝比賽影片。惟參賽者必須確保比賽影片須符合指定拍攝規格。(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四及第五部份)

  10. 參賽者可自行決定選用橫向模式或是縱向模式鏡頭拍攝,但請確保整段影片清楚顯示參賽者的全身、樣貌及、動作及姿勢。(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4.5.4項及第 4.5.5項)

  11. 參賽者須遵照協會要求的影片規格進行拍攝及錄影,並確保影片聲畫同步和流暢,以及音質清晰。如評判未能順暢地評審比賽影片,有機會影響評分/評級。評判將就整體表現評
    分。(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四及第六部份)

  12. 參賽者不可以於同一影片中重複演繹同一作品,如參賽者於影片中重複演繹同一作品,只有首次演繹獲得評審。(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4.2項)

  13. 於錄製影片期間佩戴口罩或會影響演出表現。本會鼓勵參賽者在安全情況下脫下口罩錄影,惟不論任何的情況下,參賽者均須遵守屆時政府的防疫規例及場地的防疫措施,並自行評估健康風險。(請參考中文朗誦「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 3.4.8 項及英文朗誦「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4.6項)

  14. 參賽者提交比賽影片,須透過指定「提交影片網上表格」(網上表格)上載影片及填寫有關資料。使用其他網上平台或提交方式恕不接受。此網上表格將於2023年11月7日(上午十時)起於本會網站啟用,並於2023年11月28日(下午五時)結束。(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五項)

  15. 填寫網上表格前,參賽者需要準備有效電郵地址、參賽通知(參考編號及驗證碼)及影片。

  16. 參賽者可於2023年11月x日起收到本會已電郵發出「參賽通知」。參考編號及驗證碼已列印在「參賽通知」上。

  17. 提交網上表格後,將收到系統電郵。有關電郵將列出已提交的資料。收妥系統電郵並不代表協會確認該次提交紀錄符合參賽要求,參賽者有責任確保系統電郵內的資料及所提交的影片須與參賽者及其比賽項目相符。如發現資料有誤,請於限期內重新提交,否則協會有權不評審相關影片。如重複提交表格,協會將以最後提交紀錄為準。(請參考「比賽章程-錄影模式」第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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