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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

2022朗誦才藝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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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普藝盃」2022朗誦才藝大賽

比賽規則

甲. 比賽規則

  1. 參賽地區
    歡迎香港就讀的幼稚園、小學及初中之學生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團體」是指學校、教育中心等。

     

  2. 報名表格
    紙張報名表申請,每位參賽者只需填寫一份報名表格,參賽者必須完整及正確填寫報名表內所有資料,否則,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紙張報名表及報名費必須於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或之前郵寄至:石湖墟郵政局 郵政信箱1045號,「香港語藝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3. 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必須於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或以前填報並支付報名費。

     

  4. 資料遞交
    報名表格/資料一經遞交,大會確認資料後,會以電郵通知比賽日的參賽編號,其後如需更改報名表上任何內容 (如參賽項目、誦材、級別等),必須繳交行政費港幣 $80.00,所有更改申請必須於2022年10月12日(星期三)或以前連同行政費交到本會,逾期申請一律不獲接納。

  5. 一人組別的安排
    分組後的比賽組別人數只一位的參賽者,參賽者可選擇繼續比賽或退出比賽,而選擇退出比賽者可領回參賽費用。選擇繼續比賽的參賽者,評判會根據參賽者的表演作出評審,成績90分或以上可奪取冠軍,85-89分為亞軍,80-84分為季軍頒與獎盃,否則只給予評分紙、証書及獎牌。

     

  6. 比賽活動意見
    如有任何意見,請於比賽活動結束後,以書面形式表達,並附上個人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以便跟進。本會不會處理任何匿名信件。歡迎家長、老師提出建議,本會定必提交籌委會討論及跟進。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任何只針對評分之投訴將不予受理。

     

  7. 比賽章程公佈時間
    鑒于比賽章程公佈時間,與正式比賽時間尚有時距,若內容如有更改,大會將於本會網站刊出最新修訂之內容。本會有權修改已公佈之比賽章程,一切資料均以本會網頁內之最新公佈為準。

     

乙. 比賽附例 (參賽者注意事項)

  1. 比賽誦材
    比賽誦材可自由選擇,歡迎選用大會或自選誦材。
     

  2. 自選誦材
    如選擇自選誦材,其誦材內文必須於2022年10月10日 (星期一) 或前遞交到本會,逾期未有提交誦材,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參賽者完成的演繹,將只獲評語,沒有分數/評級,亦不獲發獎狀。
     

  3. 語言背誦
    所有誦材必須以所報名之語言背誦,否則,評判將作忘詞處理,參賽者成績會受影響。
     

  4. 時間限制
    各級別比賽均有時間限制,如超出時限,參賽者成績會受影響。
     

  5. 錄製影片
    如參賽者於影片中重複演繹同一作品,只有首次演繹獲得評審。
     

  6. 提交影片
    逾期提交影片,不論任何原因,一律不獲接納,本會亦不會另作安排。
     

  7. 誦材項目
    每位參賽者在同一個項目下,只能參加一次(選擇一首誦材)。但參賽者可以同時參加其他項目比賽。(例如: 兒歌獨誦只能選一首誦材,同一參賽者可以同時參加兒歌獨誦及古詩獨誦)。*幼稚園粵語組及兒童啟蒙讀物除外
     

  8. 服飾
    參賽者演出時之服飾不會列入評分準則,但必須穿著整齊。
     

  9. 口罩
    建議參賽者在家或於安全情況下脫下口罩進行錄影,請參賽者自行評估健康風險,並參考政府發出的健康衞生指引。
     

  10. 比賽之規則
    大會保留修改是次比賽內容及細則之權利,並對是次比賽之規則及附例均擁有最終決定權。
     

  11. 表演者
    影片中的表演者必須為參賽者本人,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如有爭議,本會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

第十三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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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朗誦才藝大賽

提交錄影短片期限

2022年10月16日 (星期日)至
202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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